1、医院医疗事故如何追究
医院发生医疗事故后,其责任的追究方法主要如下:
1.发生医疗事故的直接责任应由医疗机构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假如病人在医疗机构同意治疗过程中因医疗行为不当遭到损害,医疗机构需对病人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2.卫生行政部门会依据医疗事故的等级和情节,对医疗机构进行行政处罚,包含但不限于给予警告、责令限时停业整顿,甚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许可证。
3.对于负有直接责任的医务职员,除去上述的机构责任外,他们还可能面临个人责任。
假如医务职员的行为构成犯罪,他们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即便行为尚未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医务职员也会遭到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甚至被责令中止执业活动或吊销执业证书。
2、医疗事故维权渠道有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在医疗事故发生后,病人及其家属有多种渠道可以维权:
1.和解:病人和医疗机构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充分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这种协议一旦达成,其效力应得到法律认同。
2.调解:假如医疗事故已被确认,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参考双方的请求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假如调解成功,双方应履行达成的协议;假如调解不成或一方反悔,卫生行政部门将不再进行调解。
3.诉讼:在提起诉讼之前,当事人可以选择进行医疗事故鉴别或医疗过错鉴别,以确定医疗行为是不是存在过错。假如调解和和解均没办法解决问题,病人可以通过法律渠道向法院提起诉讼。
3、医疗责任认定的条件
医疗责任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需要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存在过失。这种过失可能是疏忽、大意或违反诊疗规范等行为致使的。
2.医疗事故需要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包含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环节。这意味着,不只大夫的诊疗行为可能致使医疗事故,医疗机构的管理和后勤服务也会成为医疗事故是什么原因。
2.医疗事故需要给病人导致风险结果,且这种风险结果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即导致病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致使功能障碍等紧急后果。
4.风险行为和风险结果之间需要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假如没办法确定这种因果关系,或者存在多因一果的状况,则需要具体剖析各自缘由与用途,慎重断定责任。
5.医疗事故的行为人需要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的、获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职员。
这意味着,只有拥有合法资质和资格的医务职员才可能成为医疗事故的责任主体。因诊疗护理工作具备群体性特征,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会包含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员工。